跨境直通救護車 2026 粵港醫療合作及深圳轉運香港公立醫院安排

跨境直通救護車進展 2026:醫衞局與廣東省衞健委會面,港人北上就醫要知道甚麼?

跨境直通救護車再次成為港人北上就醫關注焦點。香港政府新聞公報顯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於 2026 年 5 月 11 日出席 2026 醫院管理局研討大會及亞洲醫療健康高峰論壇,並與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鄧林峰率領的代表團會面,探討促進兩地醫療人才交流,並就跨境直通救護車轉運安排等醫療協作項目交換意見。

對香港讀者來說,這個議題重要,是因為愈來愈多港人會在深圳及大灣區內地城市生活、求醫、安老、探親或短期逗留。一旦在內地醫院接受治療後需要返港繼續住院,病人和家屬最擔心的往往是轉車、過關、醫療交接和途中風險。跨境直通救護車的政策方向,正是在合適個案下,以「點對點」方式減少病人跨境轉運過程中的不確定性。

不過,這裡必須先講清楚:2026 年 5 月 11 日的公布屬於兩地醫療協作層面的會面及交流,並非宣布普通市民可自行召喚跨境救護車,也不是代表所有深圳急症個案都可直接送回香港公立醫院。現行安排仍屬指定醫院之間、經專業評估後啟動的轉運機制。

現行安排已在試行:2026 年 3 月起實施雙向轉運

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並非 2026 年 5 月才首次提出。香港特區政府聯同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以及澳門特區政府,於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正式推出為期一年的「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首階段安排是由深圳和澳門的指定派送醫院,即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和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載送病人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

到 2026 年 3 月 27 日,政府公布試行計劃由即日起正式與深圳、珠海和澳門實施雙向轉運安排,標誌計劃進入新階段。政府同時提到,試行計劃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啟動以來整體運作良好,並會延續至 2026 年 11 月 29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下旬,已有 25 名病人由深圳、珠海、南沙和澳門的指定派送醫院,轉運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涉及的指定派送醫院包括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珠海市人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南沙院區和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

跨境直通救護車不是「自行打電話叫車」

港人最容易誤解的一點,是把跨境直通救護車理解成一般急救召喚服務。現行機制並不是「家屬打電話叫車」或「病人自行預約」的服務,而是由指定跨境合作醫院團隊按臨床需要評估,再與香港醫院管理局指定公立醫院共同協調。

政府在試行計劃啟動時已說明,經指定跨境合作醫院團隊評估及同意,才可安排以「點對點」模式於指定醫院之間直接運送有特定需要及臨床狀況合適的病人到香港,並無需在口岸轉換救護車,從而減低病人在運送過程中的風險。

政府亦列明,派送醫院醫生會按臨床診斷及病人實際情況,評估是否需要跨境轉院;其後會聯絡醫院管理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與接收醫院共同進行個案評估、資訊交換及協調,才決定是否啟動運送機制。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亦要確保病人親屬及/或病人已同意有關安排並知悉運送風險。

換言之,現行安排主要是針對有特定醫療需要、情況相對穩定、需要持續治療或復康、無法自行跨境,亦不適合經現有口岸轉乘救護車的病人。這並不是普通旅客、普通門診病人或即時街外急症都可直接使用的跨境救護車服務。

港人在深圳突發急症,可否即時坐直通救護車返港?

目前不宜這樣理解。現有公開資料強調的是「指定醫院之間」的跨境轉院安排,並非一般街外急症、突發意外或所有在深圳發病的香港居民,都可以直接由內地現場送往香港公立醫院。

如果港人在深圳突發急症,首要仍應按當地緊急醫療機制求助,例如尋求內地急救或附近醫院急診服務,並在病情穩定後,由醫院按實際醫療需要評估後續安排。若個案涉及跨境直通救護車,也應由相關指定醫院與香港醫管局按機制協調,而不是由家屬自行理解為可直接預約或召喚。

這一點對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北上就醫人士尤其重要。跨境直通救護車可在合適個案中減少病人跨境轉運風險,但它不是旅遊保險、私人救護車或即時跨境急救服務的替代品。

今次 5 月 11 日會面,值得留意甚麼?

2026 年 5 月 11 日的政府新聞公報沒有公布新的指定醫院名單,也沒有公布新的市民申請流程。不過,公報顯示,醫務衞生局仍在與廣東省衞健委就跨境直通救護車轉運安排等醫療協作項目保持溝通。盧寵茂表示,相關舉措將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醫療衞生融合,回應兩地居民對健康福祉與便利就醫的期望。

從政策角度看,這代表跨境直通救護車不只是單一轉運服務,而是大灣區醫療合作的一部分,涉及指定醫院、救護車牌照、口岸通行、醫護人員、藥物器材、臨床責任、病人同意及香港公立醫院接收能力等多重安排。

政府在 2026 年 3 月公布雙向轉運安排時亦提到,跨境直通救護車轉運安排涉及車輛、醫護人員和藥物器材等跨境往來,並感謝多個國家部委、廣東省、珠海市、深圳市政府、澳門特區政府,以及香港多個部門及機構配合。

因此,未來若要進一步擴展至更多深圳或大灣區醫療機構,關鍵不只是「有沒有救護車」,而是兩地醫療系統能否就臨床評估、轉院標準、責任分工、口岸通關及醫療交接建立穩定機制。

對港人北上就醫有甚麼實際影響?

第一,跨境醫療轉運有制度化方向。對於部分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接受治療、但之後需要返港繼續住院或復康的病人,跨境直通救護車提供了一個較有系統的轉運框架。

第二,現階段仍不應視為一般急救保障。普通港人在深圳突發急症,不能假設可即時坐直通救護車返港。是否可啟動安排,取決於指定派送醫院、香港指定接收醫院及醫管局按臨床情況共同評估。

第三,北上就醫前更應準備好醫療資料。如果家中長者本身有心臟病、中風病史、腎病、癌症治療、長期服藥或行動不便,北上前應準備香港醫療摘要、藥物清單、過敏紀錄、香港及內地緊急聯絡人資料。如正在香港公立醫院覆診,也應先向主診醫生了解是否適合跨境接受相關服務。

港人北上就醫前的實用提醒

如果家中長者會北上深圳看病、覆診、體檢或接受牙科服務,不應只把焦點放在「出事可否送回香港」。更實際的做法,是出發前先做好風險管理。

第一,選擇醫療機構前,應了解該院是否有香港病人常用服務、是否能提供清晰病歷及檢查報告、是否有跨境轉診經驗,以及家屬在緊急情況下能否即時聯絡。

第二,若長者有長期病患,應帶備近期病歷摘要、檢查報告、藥物清單及過敏紀錄。這些資料在內地醫院就診、急症處理或後續返港跟進時,都有機會非常重要。

第三,若行程涉及較高風險醫療服務,例如手術、入院治療、侵入性檢查或需麻醉程序,建議先了解當地醫院的轉院安排、費用、保險覆蓋、家屬簽署同意程序,以及萬一病情變化時的應急方案。

第四,長者及家屬不應把跨境直通救護車理解成「保證返港」安排。即使試行計劃已經實施雙向轉運,仍須符合指定醫院、臨床狀況、醫療需要及接收能力等條件。

本文屬政策及北上就醫資訊整理,不構成醫療建議。如遇急症,應立即按所在地緊急醫療機制求助。實際安排以香港政府、醫務衞生局、醫院管理局、廣東省衞健委及相關醫療機構最新公布為準。

【FAQ】

  1. 跨境直通救護車是否已經正式實施?
    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已在 2024 年 11 月 30 日啟動,並在 2026 年 3 月 27 日起與深圳、珠海和澳門正式實施雙向轉運安排。不過,這是試行計劃下的指定醫院轉運安排,不等同普通市民可自行預約使用。
  2. 港人在深圳突發急症,可以直接叫跨境直通救護車返香港嗎?
    目前公開資料沒有顯示這是一般即時急救召喚服務。現行機制主要由指定派送醫院及香港指定接收醫院按病人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共同評估,決定是否啟動跨境轉運。
  3. 深圳目前涉及哪間指定派送醫院?
    政府資料顯示,試行計劃首階段深圳指定派送醫院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截至 2026 年 3 月下旬,已有病人由包括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在內的指定派送醫院轉運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
  4. 甚麼病人較可能符合跨境轉運條件?
    政府資料提到,截至 2026 年 3 月下旬已轉運的病人有持續住院治療需要,情況相對穩定,但無法自行跨境,亦不適合經現有口岸轉乘救護車。是否符合條件,仍須由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按臨床情況共同評估。
  5. 跨境直通救護車最大好處是甚麼?
    核心好處是在指定醫院之間以「點對點」模式轉運病人,無需在口岸轉換救護車,從而減低病人在運送過程中的風險。
  6. 今次 2026 年 5 月 11 日會面有公布新流程嗎?
    政府新聞公報顯示,醫務衞生局局長與廣東省衞健委代表團會面,並就跨境直通救護車轉運安排等醫療協作項目交換意見;公報未見公布新的市民申請流程或擴展名單。
  7. 跨境直通救護車是否等於所有大灣區醫院都可轉送香港?
    不是。現行公開資料強調的是指定醫院之間的安排,並須由派送醫院及接收醫院共同評估。普通醫院、普通門診或一般急症個案不應自行理解為必然適用。
  8. 港人北上深圳就醫前應準備甚麼?
    如有長期病患,建議準備香港病歷摘要、藥物清單、過敏紀錄、近期檢查報告、香港及內地緊急聯絡人資料。如正在香港公立醫院覆診,應先向主診醫生了解是否適合跨境接受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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